4月8日,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发布了2021年度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表,其中消防工程师也在补贴范围之内,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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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表(3月份)


根据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明确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9号)、济南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济人社发〔2017〕110号)和《关于规范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济就字[2021]1号)规定,经审核,拟同意给予刘宝等11326名企业职工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4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无异议的,于本月下旬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社会保障卡金融区中。


监督电话:66605964(政策咨询)、68966712(业务办理)


 附件:2021年度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表(3月份)


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4月8日


点击原文链接,查看官网发文和附件


http://jnhrss.jinan.gov.cn/art/2021/4/8/art_40452_4768421.html


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审核发放指南


一、补贴标准


1.职工取得初级 (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 1000元、1500元和 2000元。 


证书需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符合条件的,应在取得证书批准日期 12个月内提交申请。


2.自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3.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4.申请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并在缴费状态,且累计缴费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申请材料


证书、身份证、社保卡


三、办事程序


1.申报(申报前需到银行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及社保卡启用功能)

登录“山东省人社厅”网站-服务大厅-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输入信息提交即可;特殊情况持有省医保卡以及在济南市失业保险缴费不满一年且在外地有失业保险缴费记录的可以到现场申报。


2.审核


申报成功的,市就业中心要对申报人的身份、单位性质、缴费情况、证书真伪、证书等级、发放金额等进行逐一审核,审核无异议的,在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3.发放


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财务处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中。


四、办理时限


当月审核、公示,次月发放。


五、办理时间


1.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服务处: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2.济南市政务中心二楼社保大厅


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双休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工作时间以其公布时间为准)


注意:该业务不收费,符合条件的,按照标准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