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的设置要求

报警阀组分为湿式报警阀组、干式报警阀组、雨淋报警阀组和预作用报警装置。

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的闭式系统,应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案例分析题曾涉及此知识点);水幕系统应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阀。

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中1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不宜超过800只;干式系统中1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不宜超过500只。

串联接入湿式系统配水干管的其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其控制的喷头数计入湿式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当配水支管同时设置保护吊顶下方和上方空间的洒水喷头时,应只将数量较多一侧的洒水喷头计入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总数。

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和最低位置喷头的高程差不宜大于50m。
 

二、报警阀组现场检查内容及要求

1.外观检查

1)商标、规格型号等标志齐全,阀体上有水流指示方向的永久性标。

2)识阀组及其附件配备齐全,表面无裂纹,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报警阀的型号、规格应符合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2.报警阀结构检查

1)阀体上应设有放水口,放水口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20mm。

2)干式报警阀组、雨淋报警阀组应设有自动排水阀。

3)阀体的阀瓣组件的供水侧,应设有在不开启阀门的情况下,测试报警装置的测试管路。

4)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报警阀阀瓣开启后应能够复位。

3.操作性能检验

1)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2)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

3)水力警铃传动轴密封性能良好,无渗漏水现象。

4)进口压力为0.14MPa、排水流量不大于15.0L/min时,不报警;流量为15.0-60.0L/min时,可报可不报;流量大于60.0L/min时,必须报警。

4.渗漏试验

测试报警阀密封性,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保压时间不应小于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